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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請時間
1.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采取專利代理機構、商標代理機構統(tǒng)一報送、分別評價的方式進行。申報單位根據(jù)自身業(yè)務側重點,在專利代理機構、商標代理機構二者間選擇其一進行報送,并在申報書封面“申報類型”中注明。
2.提交的紙質版材料需膠裝。
3.申報單位不得提供虛假材料。市知識產權局將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核實,申報參評機構應予積*配合。提供虛假材料的行為一經查實,將取消申報單位參評資格,并在全市進行通報。對已獲得獎勵的,將立即停止發(fā)放,并追回相應款項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
4.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2日18:00前。
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參評主體
1.南京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內注冊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,包括專利代理機構和商標代理機構,需有固定工作場所。
2.申報單位為專利代理機構的,需為知識產權局批準注冊設立的專利代理主營機構;申報單位為商標代理機構的,需為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。
3.2020年以來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違法失信名單,或存在掛證、無資質代理、不正當競爭、提交非正常申請等行為的機構,取消參評資格。
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參評材料
1.南京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申報書;
2.營業(yè)執(zhí)照,單位法人(負責人)身份證復印件。申報單位為專利代理機構的,還需提供專利代理機構執(zhí)業(yè)許可證;申報單位為商標代理機構的,還需提供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備案證明;
3.2020年度財務報表;
4.申報書所列項目相關證明材料;
5.可以佐證申報書內容的其它材料;
6.申報單位參評材料各項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申報單位需提交參評材料紙質版2份,電子版1份。紙質版申報材料經所科技人才局知識產科審核蓋章后,送至南京市珠江路696號發(fā)展大廈810室,電子版材料發(fā)送至郵箱。
符合條件的可以聯(lián)系我們?yōu)槟?guī)劃申報!有疑問的請可以咨詢或者申請的企業(yè)單位請直接聯(lián)系臥濤小編為您在線解答指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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